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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套有沒有做廣告的權利(上)
作者:佚名 時間:2001-9-17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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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評說
長沙街頭立起的巨型安全套廣告牌近日引起了眾多人士的關注,在社會上也引發(fā)了各個階層人士的爭議,爭議的焦點主要有以下幾點:
安全套廣告能否被公眾接受。但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,人們對于安全套的接受程度逐漸提高,中國社會調(diào)查事務所、中南社會調(diào)查研究所和武漢市社會學學會對北京、上海、重慶、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大連、廈門、?凇⒛暇、成都、昆明、西安、沈陽、長春、杭州、武漢等17座大中城市、1479名成年人所做的《計生用品廣告與性文明》的調(diào)查結果顯示:55.0%的人表示歡迎,16.5%的人可以接受,有不同看法者僅28.5%。對計生藥具和保健用品規(guī)范管理、走向市場這一敏感的社會話題,57.0%的受訪者擁護,62.1%贊同做廣告,77.5%認為廣告有益“知情選擇”,80.3%表示有助于計生與保健教育的開展,52.0%認為會推動發(fā)展生殖健康產(chǎn)業(yè)。相反,顧忌廣告“有傷風化”的只占29.9%。按照目前大都市人特別是年輕人的觀念,安全套廣告有傷風化這種觀點只會令他們嗤之以鼻。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,再去禁安全套廣告是不是多余呢?
安全套有沒有做廣告的權利。在我國1989年制定的廣告法中明確規(guī)定“一些有關性生活產(chǎn)品的廣告向社會宣傳,有悖于我國的社會習俗和道德觀念。因此,無論這類產(chǎn)品是否允許生產(chǎn),在廣告宣傳上都應當嚴格禁止。”對安全套廣告被禁止也主要適用于這條法律。
那么當初國家是基于什么樣的考慮而做出這樣的規(guī)定呢?張律師,當時考慮到社會的承受能力以及道德觀念等方面的因素。由于安全套是一種與性生活有關的產(chǎn)品,國人長期以來受傳統(tǒng)思想觀念的影響,常常是談“套”色變,認為安全套是性生活用品,涉及個人隱私,不宜做廣告;更有甚者,將安全套廣告與“誨淫誨盜”相提并論,國家擔心對社會特別是兒童造成不良影響,因此安全套廣告難登大雅之堂。
但安全套并不像炸藥等國家限制流通的指令性產(chǎn)品,它是市場經(jīng)濟下的商品。按照《廣告法》等有關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凡是國家允許生產(chǎn)和銷售的產(chǎn)品,就應該允許它做廣告,否則就是限制和剝奪了它發(fā)展的權利。如果按照正常的途徑申請廣告被拒絕,或正在刊播的廣告被禁,廠家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。
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張先生認為:“中國人的道德標準不能再用傳統(tǒng)的、愚昧的觀念來規(guī)范,而應以先進的、科學的、前瞻的、有利于人類文明進步的標準重新規(guī)范。對這類提倡人類文明的、對人民大眾有益的廣告封殺,顯然不是社會進步的表現(xiàn)。有關部門的確有權對廣告行業(yè)進行監(jiān)管,但監(jiān)管要合法。只要對廣告內(nèi)容中的畫面或措辭加強審批,避免淫穢的內(nèi)容出現(xiàn),我認為,有關部門應該允許安全套做廣告。如果說安全套是性用具,不可以做廣告,那么那些隆乳增胸的廣告是不是也應被禁止,因為乳房也是性特征之一。”
安全套應不應該被視為特殊的性保健用品而被法律網(wǎng)開一面?
相比于一般的性生活用品,安全套有其特殊的一面。北京性病、艾滋病防治協(xié)會副會長張孔來教授認為,只有那些滿足性生活需要的代用品才是真正的性用品,而安全套不是為了滿足性生活的需要,而是一種防孕防病的工具。不應簡單地等同于一般的性用品而加以禁止。國家計生委的王先生說,“就是因為不讓安全套做廣告,才沒有形成中國安全套的名牌產(chǎn)品,才造成目前安全套市場魚目混珠的局面!
面對市場上令人眼花繚亂的安全套,人們往往“目迷五色”,不知所措,因為安全套不像其它行業(yè),消費者通過廣告可以知道強勢品牌。又因為安全套屬于敏感產(chǎn)品,人們一般情況下不會去咨詢別人,只想趕快買了走人,有些消費者干脆買那些包裝看上去比較“火爆”的。
王先生介紹說,“在市場上有許多品牌低劣的安全套,它們是一些公司通過各種途徑,從各個地方購進之后,自己做包裝,印上各種露骨的圖案,打上一個“牌子”即可。市工商局在一次檢查中,曾發(fā)現(xiàn)300多萬只這樣的安全套。雖然假冒偽劣安全套沒有造成山西假酒那么大的危害,但實際上它對計生工作,對預防性病和艾滋病的影響非常大,我們遇到不少因為使用此類安全套造成計劃外生育的情況。如果有幾個名牌安全套,那些雜牌就會自動退出市場。所以應該允許安全套做廣告,特別是做公益性的廣告,教育人們了解使用安全套的意義和知識,有利于計劃生育的國策和性病、艾滋病的預防,同時也有利于形成品牌效應,有利于規(guī)范市場和保護消費者利益。”
性生活用品應該通過何種渠道,向社會宣傳
中國社會科學院張先生表示,沒有正常的宣傳渠道是目前市場上性用品泛濫的主要原因。“為什么遍布大街小巷的“老軍醫(yī)”能輕易騙到那么多錢?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缺乏宣傳而使一些人不懂得保護自己。當然,就像香煙廣告一樣,安全套廣告也會觸及在有些場合適不適宜的問題。對此,有關部門完全可以制定一些實施細則,限制安全套廣告在一些特定場所(例如未成年人經(jīng)常出入的地方)或一些成人雜志上宣傳發(fā)布。
允許安全套做公益廣告有助于推動性教育的進展——持這種觀點的是中國保健科技學會性醫(yī)藥保健專業(yè)委員會的秘書長粟衛(wèi)國。粟衛(wèi)國認為,預防性病、艾滋病的宣傳教育工作需要安全套廠商的財力支持,具體的解決方案就是推出廠家的公益性廣告。性教育在我國一直推進得比較緩慢,原因之一就是資金缺乏,而安全套廠商完全可以成為推動性教育的生力軍。但是這類廣告一定是緊扣防病,把公益性放在第一位的。對于反對安全套做廣告的意見,他認為,再多的理由都沒有預防性病艾滋病重要。安全套做廣告可能有負面影響,例如有人說,有了安全套膽子更大,但這是次要的,畢竟婚前性行為的普遍性是客觀存在的,而在青少年、流動人口中,安全套確實可以有效防病及減少未婚先孕的發(fā)生。
中國保健科技學會性醫(yī)藥保健業(yè)委員會曾和中國人口學會生殖保健分會聯(lián)合主辦過有關安全套廣告問題的座談會。粟衛(wèi)國提供說,在那次會上,很多專家都呼吁要早日制定市場規(guī)范,讓安全套廣告登上大雅之堂。
到底法律應不應該對安全套網(wǎng)開一面?在這個問題上,作為全國廣告的監(jiān)管部門——國家工商局的意見應該是最權威的,在記者的采訪中,國家工商局卻并未對此事發(fā)表意見,一位負責宣傳的同志只是說性保健品不許廣告宣傳是寫入《廣告法》的,在法律尚未修改前沒有商量余地。